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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关于成立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9-09-25 09:38:00   浏览:873次  字号: [大] [中] [小]

(渝府发[2019] 21号)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切实抓好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陆克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岳    市政府副秘书长

辛世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员:赵宝权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市教委副主任

王力军  市科技局一级巡视员

涂兴永 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勋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唐德刚 市生态环境局一级巡视员

  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关寿 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高兴明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孙华培 市商务委二级巡视员

钟前元 市文化旅游委二级巡视员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何建平 市应急局副局长

石继东 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忠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统计局副局长

邓清华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张海清 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罗安梅 重庆市税务局副局长

  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重庆银保监局党委委员

江兴培 重庆海关副关长

胡远胜 重庆海事局副局长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孝明 渝中区政府副区长

  大渡口区政府副区长

  江北区政府副区长

陈登烈 沙坪坝区政府副区长

  九龙坡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南岸区政府副区长

刘小辉 北碚区政府副区长

张广莉 渝北区政府副区长

徐江海 巴南区政府副区长

李光荣 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思砺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唐德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试点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加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有关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履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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