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桌面图标 欢迎来到固废技术网!
工业副产石膏 煤矸石 粉煤灰 冶炼渣 化工渣 废石 尾矿 赤泥 城市垃圾 农业固废 污泥 其它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0-07-01 16:49:00   浏览:982次  字号: [大] [中] [小]

(发改基础规〔2019738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取得实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71

附件:《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帮助中心   技术服务   客服咨询
免责声明
使用指南
平台介绍
登录注册
投稿/认领
付款问题
需求上传
技术上传
联系咨询
 

VIP 热线:010-83509942

服务热线:010-83509442

邮件咨询:postmaster@iswac.cn

 
关注我们

 


固废技术网:3rjs.com Copyright © 2007-2019
备案服务号:京ICP备18000965号
利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3509442 信箱:postmaster@isw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