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运行〔2018〕106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物价局(办)、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国资监管机构,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点击PDF查看文件全文:
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